挥笔书屋 > 历史军事 > 嫁了个权倾朝野的病秧子 > 章节目录 第94页
    只不过十七从未动过手,甚至有几次撞见了,还会主动替沈执求情,虽然卵用没有。

    如今见沈执把话说得如此重,既怕又委屈地抹泪道:“沈二哥哥,你为什么要凶我?我没有做错什么啊,我只是想让皇兄早一点好起来。”

    沈执面无表情道:“我也没有十恶不赦,被囚禁地宫的那三年,为何没人放过我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他目光阴恻恻地钉在小十七身上:“你若是敢在谢陵面前胡说八道,我就敢让皇上彻底厌弃你!”

    深深叹了口气,沈执抬腿就走,很快就把小十七的哭声甩在了身后。不知不觉,他来到了东宫,隔着一面宫墙,隐隐可以看见探出头的红花树。

    他小时候觉得,这红花树可真高啊,每次受委屈了,他都一个人爬上树躲起来。

    有时候躲两三个时辰,有时候躲足足一天,经常饿到不行了,胃疼到大哭,才会偷摸溜下来找点东西吃。其实元祁不怎么管他的死活,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。

    当太子的时候很忙,当皇帝之后更忙了。夏司是他的贴身侍卫,不可能每天十二个时辰盯着沈执练武。

    因此,每天陪伴沈执的,除了尖酸刻薄的宫中老麽麽,就是一些小内侍,沈执无依无靠,就成了众人欺负的对象,好像所有人都可以欺负他,虐待他。

    他从小到大没什么朋友,只会蹲在墙角跟蚂蚁玩,有时候元祁回来了,心情好的时候,会摸摸他的头,让他听话一点。心情不好的时候,抬手就是一耳光。

    每次他被元祁教训得遍体鳞伤之后,想寻个安静的角落都寻不到,独自舔伤口的日子太多了。

    他从前

    特憎恨谢家,憎恨谢良那个老不死的东西。为什么偏偏多了一句嘴。

    因此,沈执刚到谢家,是带着满腔的报复心去的,他故意同谢陵唱反调,谢陵让他朝东,他就一定朝西,谢陵让他做什么,他就偏偏不做。

    可即便如此,谢陵也从未打骂过他,对他一如既往的好,再后来,沈执就开始依赖他了,觉得自己好像有可以依托的人了,似乎可以挣脱黑暗,开始新的人生了。

    但是他错了。一步错步步错,以至于再想回头挽救,已经为时已晚。在最错的时间,居然遇见了此生最爱的人,这有多么讽刺。

    都说喜欢他,可到了生死关头,一个人都不来。

    他当年被人凌辱成了那个样子,自尊早就被人践踏了,这么多人都看见他受辱了。

    万一谢陵知道了他的过去,还会一如既往地对他好吗?会不会像丢垃圾一样,把他甩开。

    沈执突然哭得不能自已,单手扶着墙面,眼泪簌簌往下掉,他在墙的这面哭泣,当年的小阿则好像就在墙的另外一面哭泣。

    时隔这么多年了,他终究还是没跳出来。现如今更添烦恼,已经泥足深陷,无力回天了。

    如果,谢陵知道了他的曾经,会不会埋怨他的欺骗?会不会嫌弃他的出身?又会不会厌恶他,憎恨他,悔恨自己为什么要对一个这样的人好?

    沈执心里惶恐不安,只要一想到谢陵不喜欢他了,感觉一颗心都快碎成齑粉了。他无心在宫中逗留,心想元瑾今日要去巡防营,如果二人见面,定然又要生出好多不愉快。

    可这个时候回府,谢陵晚上知道他玩忽职守,一定会不高兴的。但自己又能去哪里。

    正迟疑间,忽听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,随即响起沈墨轩的声音:“阿执?你在这里做什么?”

    沈执赶紧背过身去,把眼泪擦拭干净,一边往前走一边笑道:“今日该我率领羽林军在宫里巡查,正好路过此地,就想偷个懒什么的。对了,你入宫作甚?这个时候不是该在太常寺吗?”

    沈墨轩见他眼眶红红的,立马便知他哭过了,可又不好点破,于是便道:“自然是有些正事的,再过几日宁王世子便要入京了,好多事情要提前着手,谢陵

    没跟你说么?”

    “倒是提过那么一嘴,只不过宁王世子入京,应该同你们没什么关系吧?”

    沈墨轩道:“这我就不知道了。”他缓步行了上来,见沈执穿着一身玄色劲装,说不出来的英气。可就是这么一位少年,置身于谜团中,在多方势力之中斡旋,应该是很辛苦的罢,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,轻声道:“累了就歇一歇吧,没人会说你什么的。我同江姑娘的婚期也近了,婚礼在江州举办,你也过来喝杯喜酒罢。爹娘都很想你,把谢陵也带去,我们一家人吃个团圆饭。”

    沈执点头应道:“既是你相邀,我定然没有不去的道理。”

    早先便说,宁王元晋封地雁北,膝下一子一女,长子名唤元殊,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宁王世子,女儿名唤元吟,人称小郡主。

    对于堂兄堂妹,沈执的印象不深,甚至可以说是基本没有。其实宁王世子入不入京,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。可坏就坏在元祁命他前去迎接。

    沈执早先听闻,宁王世子是个极难缠的货色,平生三大喜好,一是玩女人,二是玩男人,三是同时玩男人和女人。此次明知入京九死一生,可仍旧大张旗鼓地从雁北赶来。真是勇气可嘉啊。

    于七月二十日入京,沈执同其他一些官员前去城门口相迎,远远就见乌泱泱的一群兵马,为首的一男子身着红色长袍,骑在高头大马上,人生得倒是挺不错的,就是审美品味不敢苟同。-